随着VOCs污染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人们对其危害的逐步认识,1979年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在日内瓦举行跨国大气污染会议,要点讨论了VOCs控制问题,1991年11月通过了《VOCs跨国大气污染议定书》,要求签字国以1988年VOCs排放量为基准,到1999年每年削减30%;1990年,美国修订了清洁空气法(CAA),要求到2000年将VOCs的排放量减少70%。为此,开发VOCs替代产品,寻找VOCs控制蕞优技术已成为处理VOCs污染的必由之路。
随着世界各国对VOC污染的日益重视和环保法规不断严格VOC的排放标准,其管理技术亦在逐步改进和完善。
按照处理的办法,有机废气处理的办法主要有两类:一类是回收法,另一类是消除法。回收法主要有炭吸附、变压吸附、冷凝法及膜分离技术,回收法是通过物理办法,用温度、压力、选择性吸附剂和选择性渗透膜等办法来分离VOC的。消除法有热氧化、催化燃烧、生物氧化及集成技术;消除法主要是通过化学或生化反应,用热、催化剂和微生物将有机物转变成为CO2和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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